企業違法進黑名單 群眾舉報有獎勵 寧鄉市十項制度規范用地行為
2021-04-22 14:21:01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萬丹 | 作者:齊果 | 點擊量:46472
本報訊(法制周報·新湖南記者 齊果 通訊員 王麗容 廖鵬)寧鄉市近日推出了行政首長負責制、動態巡查制、聯合懲戒制、考核考評制、預警約談制、追責問責制、掛牌督辦制、公開通報制、整改交辦制及舉報監督制十項制度,嚴格保護耕地,規范用地行為。
制度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、街道(辦事處)建立動態巡查責任制,牽頭組織村支兩委和自然資源、農業農村、城管、公安等派出機構人員,加強日常巡查,做到“早發現、早報告、早制止”,切實將違法違規用地行為“發現在初始、解決在萌芽”。
發改、自然資源、住建、城管(綜合執法)、交通、水利、農業農村、林業、電力、銀行等部門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,不予辦理項目審批、核準,不辦理建設規劃許可,不發放施工許可證,不通電、通水、通氣,不辦理不動產。
對有自然資源違法違規行為不良記錄的企業列入企業誠信“黑名單”,企業主要負責人不得參選或者擔任黨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;對有參與、縱容或默許自然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,在參加村民自治選舉或推薦黨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資格時實行一票否決。
鼓勵廣大群眾監督,保護舉報人隱私,對經核實真實有效的舉報線索實行每條200元~1000元獎勵。
責編:萬丹
來源:法制周報









